一、招标条件
鄢陵县翠园路(翠柳路-梅里路)道路新建工程及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鄢陵县翠园路(翠柳路-梅里路)道路新建工程及监理
2.2项目编号:Y2019GZ080
招标编号:鄢招公2019-03-2204
2.3项目概况:施工标段:鄢陵县翠园路(翠柳路-梅里路)道路新建工程及监理东起梅里路,西至翠柳路,道路全长502米,红线宽20米,沥青路面宽12米,单幅路。道路横断面形式为4-12-4,翠园路为城市支路,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和交通工程(包含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和监控设施等内容)。
监理标段: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施工标段;二标段:监理标段。
2.6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施工标段)7641155.49元;二标段:(监理标段)120000.00元。
2.7计划工期:
一标段:(施工标段)90日历天;二标段(监理标段)整个施工工期加缺陷责任期。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施工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且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承担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二标段(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不组织勘察施工现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河南”(http://www.xyhn.gov.cn/)网站信用信息栏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
3.5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www.xcggzy.gov.cn/)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www.xcggzy.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www.xcggzy.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自行下载。
5.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施工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递交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6.2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4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在开标时提交1份一致的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
6.4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219(鄢陶路)与未来大道交叉口鄢陵创客园院内南楼四楼开标一室)。
6.5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6.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0374-7101568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电话:0374-8318599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承包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