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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新郑市交通运输局茨山路南移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一标段、七标段)招标公告

来源:/news/1730.html    发布时间:2019-06-28    点击:4041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新郑市交通运输局茨山路南移建设工程北起解放路双洎河桥,南至梨河镇郜庄村,向西沿规划G343线位接G107,全长5.868公里。本项目共分5标段,道路部分已完成招标,本次招标仅对其中桥梁部分进行招标,招标桩号范围K1+662.5-K2+100。本标段工程内容主要为双洎河大桥,主桥采用下承式钢管混凝土系杆拱桥,单跨长71米;引桥为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单跨长30米。上部结构为(30+71+4×30+3×30)米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预应力混凝土钢管拱桥+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桥宽50米,桥梁全长318.12m,常年水位深度4米,水面宽200米。
1.1 项目名称:新郑市交通运输局茨山路南移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一标段、七标段)
1.2项目编号:新财购-2019-97;   
1.3 项目地点:新郑市梨河镇 ;
1.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6 标段划分及招标规模:本项目共 7个标段,本次招标仅对其中的一、七标段进行招标,其中:
一标段:双洎河桥
七标段:一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1.7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1.8计划工期:
一标段:24个月;
七标段:同施工工期;
质量要求:质量合格,安全生产零事故,落实国家、省、市相关环保政策及规范要求;
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有人员伤亡的安全责任事故。
1.9定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1.10评标办法:纸质方式评标和电子化评标同时进行
1.11资金规模:
一标段:100323119.82元;
七标段:监理费率依据财政局2016年9月29日《工程前期费费率调整方案》执行。
二、报名条件
2.1 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2 一标段:
(1)投标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独立完成1个5000万以上桥梁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提供单位法人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3 七标段:
(1)投标单位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且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主要监理人员和检测设备必须为自有。
(2)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及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监不得有在建项目(提供单位法人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4 根据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
2.4.1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4.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4.3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相关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报价文件中。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3.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企业会员库注册的通知》流程,再进行网上报名。
3.2使用电子评标方式评标时,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取得CA密钥(详见http://www.xzggzy.cn【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征集投标企业网上注册会员的通知》;【下载专区】-《办理CA数字证书所需资料》)。CA密钥办理联系电话:0371-63385530。
3.3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至 2019年7月4日17时,请各潜在供应商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http://www.xzggzy.cn)”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方式详见http://www.xzggzy.cn【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
一标段: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职称证;
(3)最近三年(2016 年、2017 年和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须签字并盖章)(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以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提供,2019年以来成立的新公司应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采购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与招标人或招标人就本次招标的项目委托的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书面声明;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9)企业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最新查询截图;
(10)企业业绩。
七标段: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2)最近三年(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须签字并盖章)(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以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提供,2019年以来成立的新公司应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采购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7)企业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最新查询截图;
(8)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及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不需提供原件)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单位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应在开标现场单独交于代理机构。
四、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伍拾万元人民币             七标段:壹万陆仟人民币
4.2 缴纳方式:以转帐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4.3 保证金缴纳日期:2019 年6 月27日至7月4 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4.4 保证金账号信息(二选一):
一标段: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一: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888100020025737
开户行二:中原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410109010160006901002295
七标段: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一: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888100020025738
开户行二:中原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410109010160006901002296
4.5保证金支付流程:按照公告中发布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进行基本户转账,转账成功后及时在会员系统中进行保证金查询及标书下载,具体操作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注:每个标段可任选一个账号进行缴纳;按所报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支付账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单位名和银行账号一致。)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支付保证金后自行下载。(登陆会员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5.2招标文件费:本项目招标文件费500元整/份,在开标当天由代理机构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7月17日上午9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 标室
七、电子评标方式要求(如采用电子评标方式,则投标人需要同时按以下要求办理)
7.1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zggzy.cn【下载专区】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7.2投标人需要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7.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同递交至第六款所述递交地点;
7.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拒绝接受;
7.5采用电子评标方式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审;
7.6电子评标方式如因系统或其他客观原因电子评标无法进行时,评标委员会直接转为使用纸质投标文件人工方式进行评审。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郑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新郑市繁荣街108号  
联 系 人:司先生
电话:0371-62682916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郑市碧水蓝天22号楼1单元1603  
联系人:魏女士
电  话:1598192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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