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9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污水处理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来源:/news/2229.html 发布时间:2019-11-01 点击:3359
一、采购项目名称: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9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污水处理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
二、采购项目编号:漯示范采招标采购-2019-4 |
三、项目预算金额:1710000元 |
最高限价:1710000元 |
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
4.1标的内容:日处理100吨污水处理设备及配套设施3套,供货后按照现有条件进行安装调试; 4.2质量要求:合格; 4.3供货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4.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5质保期:1年; |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现行政府采购政策。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
6.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相关业务,且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6.4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承诺: a. 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19年08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 b. 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19年08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严格按照格式提供,格式详见附件1);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供应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相关查询页面(查询页需自带日期)的网页打印件以纸质的方式进行留存。);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
八、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19年11月04日至2019年11月0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 “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于2019 年 11月04日00时00分至 2019 年 11月08日24时00 分,在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8.2 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请携带资料到现场进行核验,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3 “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8.4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
3.方式: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 “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于2019 年 11月04日00时00分至 2019 年 11月08日24时00 分,在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8.2 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请携带资料到现场进行核验,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3 “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8.4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
4.售价:0元 |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19年11月2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嵩山路东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九楼)。 |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19年11月2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嵩山路东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九楼)。 |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19年11月04日至2019年11月08日。 |
十二、联系方式 |
1. 采购人: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
地址:漯河市千山路中段西湖学校北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院内 |
联系人:赵先生 |
联系方式:0395-3195693 |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新乡市新二街356号国贸大厦A座9楼 |
联系人:张长清 潘盼盼 |
联系方式:13103957177 13673367604 |
3.监督人: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 |
联系方式:0395-3195077 |
发布人:张瑞 |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