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人民检察院室外篮球场、网球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news/145.html 发布时间:2017-07-24 点击:4573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汤阴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就汤阴县人民检察院室外篮球场、网球场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汤阴县人民检察院室外篮球场、网球场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汤财招标采购【2017】40号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室外篮球场、网球场设备(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2、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3、采购预算:26万元
4、计划完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各项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依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提供具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投标;
(五)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无记名报名,报名时不审查资格,采取专家资格后审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北京时间;上午 8:30-11:30 ,下午15: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本,售后不退。
七、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8月3日16:00前(以实际到账为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8月4日上午9时30分
2、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3、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交证件原件:(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完整填写提供证明材料原件一览表,按照填写顺序将证明材料原件装入袋子,敬请各投标企业提前准备,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此阶段之后不再接受任何资料。
4、开标后,投标单位提交的材料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一并追究其责任。
5、逾期送到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招标文件的询问或疑问
1、投标人如对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存在疑问,应在本次公开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期限后7个工作日内,凭购买招标文件发票、质疑书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询问或质疑应以书面形式(质疑须提交以下资料:质疑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提出并送至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此网站,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汤阴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2-6207091
招标代理: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5137221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