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威县枣园乡牛寨村蔬菜大棚项目
来源:/news/2038.html 发布时间:2019-09-10 点击:4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威县枣园乡牛寨村蔬菜大棚项目已由威县行政审批局以威审投资【2019】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威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威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标段:棚间道路建设:修建 4 米宽道路 338 米,3米宽道路 870.2 米,道路排水沟 2416.5米;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二标段:建设镀锌钢管蔬菜大棚 22 座及配套棚内灌溉设施;三标段:建设镀锌钢管蔬菜大棚 25座;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一标段:棚间道路建设:修建 4 米宽道路 338 米,3米宽道路 870.2 米,道路排水沟 2416.5米;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二标段:建设镀锌钢管蔬菜大棚 22 座及配套棚内灌溉设施;三标段:建设镀锌钢管蔬菜大棚 25座;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质量标准:合格,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计划工期:3个月建设地点:威县枣园乡牛寨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2投标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将被限制或者禁入政府招标。相关单位可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投标人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投标人应在公示系统中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在首页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加盖齐缝章),报告有效期为7日;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三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2投标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将被限制或者禁入政府招标。相关单位可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投标人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投标人应在公示系统中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在首页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加盖齐缝章),报告有效期为7日;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9-10 00:00至2019-09-1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威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123.183.161.219:8086/#/)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9-30 14: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威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123.183.161.219:8086/#/)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威县交通北大街 | 地址: | 河南省新乡市新二街国贸大厦A座9楼 |
邮编: | 054000 | 邮编: | 453000 |
联系人: | 李志良 | 联系人: | 闫方 |
电话: | 15933726006 | 电话: | 13231943884 |
传真: | 0 | 传真: | 0 |
电子邮件: | 15933726006@163.com | 电子邮件: | hnyongan@tom.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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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新乡市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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