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灵璧县韦集镇金银山村垓下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地块复垦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news/2510.html 发布时间:2020-01-14 点击:3529
1、项目操作条件
灵璧县韦集镇金银山村、垓下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地块复垦项目,其前期工作已完成,项目业主为灵璧县韦集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对该项目实行比选。现将有关项目通知如下:
2、项目概况与项目范围
2.1 本工程建设地点:灵璧县境内。
2.2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灵璧县韦集镇金银山村、垓下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地块复垦项目,位于宿州市灵璧县境内,本工程包括: 土地平整工程(土地翻耕、田块平整、树根清除、垃圾清运)。
2.3 项目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参数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 计划工期: 10 日历天。
2.7 支付方式:程完成 60%后付至合同价的 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8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 97%,余款 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3、比选企业资格要求
3.1 比选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
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中选企业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必须提供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否则取消中选资格)。
3.2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含中标/中选待建/工程已结束但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的项目也视为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比选企业承诺)。
3.3 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报价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比选企业 2019 年 6月至今为其连续缴纳满 6 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审查标准详见比选文件。
3.5 本次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比选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报价.(须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3.7 比选企业须提供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
(格式见附件)。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网上投标、下载比选文件时间:2020 年 1 月 10日 8 时 00 分至 2020年 1月 17日 09时 00分。
4.2 投标方式:实行网上投标(http://www.hfztb.cn/HY/HuiYuanInfoMis2_HFZTB)。
4.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用 ca 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www.hfztb.cn/HY/HuiYuanInfoMis2_HFZTB 选择宿州(宿州市平台)--》点击工程业务—》填写报价信息(填写报价信息点击“我要投标”按钮)--》比选文件领取—》点击“领取按钮”下载比选文件;如企业为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请参考如下地址进行入库和办理 ca, http://www.szggzyjy.cn/szfront/InfoDetail/?InfoID=83a7395d-1fd4-496b-81e6-fda2f03ab75e&CategoryNum=010。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2020 年 1月 17日 9 时 00 分
5.2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询价一 室(灵璧县虞姬大道和钟灵大道交叉口万汇城 1#楼 )。
6、发布比选通知书的媒介
本次比选通知书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重要说明
7.1 比选企业成功办理 CA 锁后,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投标,否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投标不成功。
7.2 投标成功后,直接下载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免费获取)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
7.3 报价会议时,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到场参加会议,否则建设单位拒收其报价文件。
7.4 报价人在参加报价会议时需提供网上报名成功的回执单并加盖公章。否则将拒收报价文件。
7.5 所有比选企业均需足额提交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保证金必须从比选企业基本账户汇入到比选文件公布的指定账号。未从基本账户汇出、逾期或汇错账号,报价文件作无效处理。(报价保证金账号在比选文件中公布)
7.6 所有比选企业均需承诺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中选人应按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专用账户通知的规定设立专户,未按规定设立的,取消中选资格。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灵璧县韦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灵璧县韦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主任
电话:14790718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