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新区二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news/3163.html 发布时间:2020-09-18 点击:629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JS2020018
项目名称:永春新区二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拆除工程;
采购预算:12754347.00元;
采购需求:拆除原有建筑(含屋面、地面、墙体、门窗等全部内容),拆除地上附着物(含围栏、围墙、水井、硬化地面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结束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投标人不得为(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2)“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查询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 年-2019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 2017 年 1 月 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 年12 月 31 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 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12 号文件)(吉建管)[2019]11 号文件)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8投标单位仅能授权 1 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且整个招标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元宝app官网(长春市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五楼531室)
方式: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元宝app官网(长春市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五楼531室)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4)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14日12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一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义和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 石部长
电 话: 15904412682
2.招标代理机构:元宝app官网
地 址:长春市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五楼531室
联系人:李健伟
联系电话:0431-8054520017504404929
3.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23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