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筠连县四桥、琴桥等桥梁亮化改造项目和筠连县玉壶公园、小广场、白塔山、定水广场、四桥篮球场、华都酒店至定水广场河滨道等区域市政照明修复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来源:/news/3449.html 发布时间:2021-01-04 点击:3123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筠连县四桥、琴桥等桥梁亮化改造和玉壶公园、小广场、白塔山、定水广场、四桥篮球场、华都酒店至定水广场河滨道等区域市政照明修复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已由筠连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筠发改固[2020]218号、项目代码2020-511527-78-01-517944,筠发改固[2020]220号、项目代码2020-511527-78-01-517952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筠连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筠连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筠连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筠发改固[2020]218号、项目代码2020-511527-78-01-517944,筠发改固[2020]220号、项目代码2020-511527-78-01-517952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元宝app官网。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宜宾市筠连县城区。 2.2建设规模: 1、琴桥:对桥体外观、护栏等进行打磨并重新喷漆,对桥体原有灯饰进行拆除并安装新照明系统,四桥:对桥体进行清洗,对铁艺品打磨并重新喷漆,对桥体原有灯饰进行拆除并安装新照明系统;2、玉壶公园、小广场、白塔山、定水广场、四桥篮球场、华都酒店至定水广场河滨道等区域市政照明修复及更换景观灯柱、更换供电电缆、更换市政配电箱,对部分节点进行市政照明补充。 2.3 招标范围及要求: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项目整体移交,项目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工作等全过程的工作。 2.4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3.1.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法人)。 3.1.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3省外建筑业企业中标后,按照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要求,须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省信息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项目人员信息。 3.1.4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电气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3.1.5财务要求: 无; 3.1.5业绩要求: (1)设计资质单位: 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7年1月1日以来总投资不低于人民币430万元的照明提升工程设计业绩(设计单位提供); (2)施工资质单位: 近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7年1月1日以来总投资不低于430万元的照明工程施工业绩(施工单位提供);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3.1所述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牵头单位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法人)。(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牵头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1-05 00:00 至 2021-01-10 23:59 ,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1-26 09:00。 6.2 递交方式:按照招标文件指定方式递交。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