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2019年第137批次项目拆除机构选择招标公告
来源:/news/3539.html 发布时间:2021-02-04 点击:3155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DXJS2021004
(二)项目名称:长春市人民政府2019年第137批次项目拆除机构选择
(三)预算金额:1,953,710.00元
(四)最高限价:1,953,710.00元
(五)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负责完成长春市人民政府2019年第137批次项目征收范围内已征收房屋等地上附着物拆除、场地平整、清运等拆除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实际发生为准)。
2.项目地点:地块一:东至规划丙八路以东30米处,南至富盈路,西至规划丙八路西侧边石,北至规划绿地;地块二:东至规划丙八路东侧边石,南至规划丙二十路,西至规划乙二路,北至富盈路;地块三:东至现状丙十一路,南至规划丙二路以南186米,西至规划丙九路西侧边石,北至规划丙二十路(以规划图纸为准)。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六)工期:15日历天。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建设规模:集体土地340000平方米。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2企业近三年(2018年-2020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须符合如下要求(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均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的要求,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网页截图,详见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9号、吉建招〔2017〕12号文件)新成立的企业不需提供。
3.3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2017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或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本次招标要求外埠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中标后,五日内一次性缴纳残值款(以残值评估报告为准),缴纳到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综合服务中心指定账户。
3.9 付款方式:拆除完毕后,依据《工程竣工结算报告》一次性付款。
3.10投标单位仅能授权 1 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提供被授权人在本单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且整个招标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五楼531室。
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对于启用电子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网页版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企业近三年(2018年-2020年)已完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及监管平台公示页截图(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外省入吉企业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注册人员(网络截图加盖公章原件);
(8)提供被授权人在本单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售价: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1年2月22日下午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兰家大街3500号
联系方式:段乃琳 0431-860016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元宝app官网
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五楼531室
联系人:孙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0431-82694111 13009103689
4. 监督单位: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联系电话:0431-89991883
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6001676
地 址:宽城区兰家大街3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