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2019年第150批次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news/3784.html 发布时间:2021-05-25 点击:254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人民政府2019年第150批次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元宝app官网(长春市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五楼会议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6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长春市人民政府2019年第150批次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项目;
项目编号:JLZY2021002;
2.2计划工期:2021年6月28日-2021年7月31日(共计34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2.3招标内容及范围:(具体工程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2.4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
2.5预算金额:626495.00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公示页);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8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项目管理团队其他人员配备:
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人,均须提供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1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所有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年份以后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状况承诺书,承诺书可自行拟定)。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应证明文件;
3.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单位仅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提供近半年(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的社保证明,《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以便进行核查。如不提供或提供后无法查询的,视为投标无效,并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0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6月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长春市朝阳区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上城财富源A座5楼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证书(副本),或与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外省企业提供平台入吉截图;
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10:00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义和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 石部长
电 话: 15904412682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上城财富源A座5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431-82694111 13009103689
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23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