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曲麻莱县人民检察院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news/3869.html 发布时间:2021-07-07 点击:209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达信建设竞磋(工程)2021-005
项目名称: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992000
最高限价(元):2992000
标项名称:修缮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992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 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其他资质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2)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手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7日至2021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恒利大厦A座14楼1408室
方式:现场或网上购买
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9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恒利大厦A座14楼1408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7月19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恒利大厦A座14楼14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曲麻莱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曲麻莱县
传真:/
项目联系人:内美文次
项目联系方式:13897168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元宝app官网
地 址: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恒利大厦A座14楼1408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971-6312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