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水文局水文巡测基地建设项目土建施工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来源:/news/4114.html 发布时间:2021-09-28 点击:1900
项目及标段名称 | 泸州水文局水文巡测基地建设项目土建施工标段(第二次)(施工土建(第二次)) | ||
项目业主 | 四川省泸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0830-2281582 |
招标人 | 四川省泸州水文水资源勘测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830-2281582 |
招标代理机构 | 元宝app官网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8-62507515 |
开标地点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3段35号 | 开标时间 | 20210924 - 10:30:00 |
公示期 | 2021年09月29日 至 2021年10月11日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12469191.58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名 | 四川亿能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1746571.98 | 10259441.19 | 94.54 |
第二名 | 四川交都建设有限公司 | 11678483.20 | 10191352.41 | 92.46 |
第三名 | 内江市汇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1870669.27 | 10383538.48 | 90.31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亿能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文晓金 | 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川251192008971 | 建筑工程 | 工程师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陈伟 | 职称证 | 工-97336 | 建筑工程 | 工程师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交都建设有限公司)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文光位 | 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川251101134264 | 建筑工程 | 工程师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赵晖 | 职称证 | 20190035032 | 工民建 | 工程师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内江市汇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钟奇凌 | 注册建造师 | 川251181900568 | 建筑工程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张明 | 职称证 | 资(中)251022580 | 工民建 | 中级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
---|---|---|---|
浙江新东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1921186.75元(/) | 10434055.96元(/) | 80.48 |
四川九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1887142.36元(/) | 10400011.57元(/) | 89.67 |
四川华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1909106.48元(/) | 10421975.69元(/) | 85.88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无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姓名:刘明单位: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姓名:贾庆斌单位:成都市众信姓名:张勤单位:中铁五局成都投资公司姓名:李智敏单位:招标人代表姓名:林海梅单位:成都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姓名:叶芳单位:四川科达信姓名:钟毅单位:招标人代表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四川省水利厅建设与管理处 | 联系电话:028-86932653 | |
行业主管部门: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 联系电话:028-65523268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