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冠肺炎核酸快速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来源:/news/4283.html 发布时间:2021-11-25 点击:229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清采公开-2021-43 |
2、采购项目名称:新冠肺炎核酸快速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2日 |
5、评审日期:2021年11月24日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采购内容:新冠快速核酸分析仪5台,快速核酸检测试剂盒(含耗材)10000套,生物安全柜5台; 交货及安装调试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 质 保 期:新冠快速核酸分析仪1年,快速核酸检测试剂盒(含耗材)11个月,生物安全柜1年;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划规范与标准的要求; |
三、中标情况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1新冠快速核酸分析仪5台,快速核酸检测试剂盒(含耗材)10000套,生物安全柜5台;河南博之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英街99号2号楼611号、808号2,175,000.00元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1/////元 |
四、评审专家名单 |
闫关有、勾晓东、常耀星、陈瑞锋、郭庆军(采购人代表)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取。 |
收费金额:27,920.00元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清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地址:清丰县城 |
联系人:邵振杰 |
联系方式:1383928180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元宝app官网 |
地址:濮阳市华龙区中原路与桃源路交叉口路西2号院 |
联系人:吴静 |
联系方式:177039399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