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女子监狱2018年度职工食堂生活物资采购供应商选择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news/465.html 发布时间:2018-06-13 点击:4632
河南省女子监狱2018年度职工食堂生活物资采购供应商选择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女子监狱的委托,就河南省女子监狱2018年度职工食堂生活物资采购供应商选择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因一标段第一次报名截止时不足三家,特发二次招标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项目名称:河南省女子监狱2018年度职工食堂生活物资采购供应商选择项目(二次)
二、采购人:河南省女子监狱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
河南省女子监狱2018年度职工食堂生活物资采购,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需求、货物清单及有关要求”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原则上一年;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达到采购人要求;
交货地点:河南省女子监狱职工食堂。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良好的商业信誉、生产或供货能力及完善的配送售后服务;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所投标段投标产品内容;
4、投标人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经销商);
5、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有效期须在投标期间);
6、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允许进行多品牌投标;
8、一标段招标报价目录内品种,投标人所报价格原则上即为供货价;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者须携带: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参与的投标人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经销商)(以上材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新二街356号国贸大厦A座9楼)招标一部受理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六、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
6.1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3日至2018年6月20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7月4日上午9时30分,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3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新乡市平原路与新二街交叉口356号国贸大厦A座9楼)。
七、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为人民币5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八、采购人:河南省女子监狱
地址:新乡市劳动路南段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373-5092511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新二街356号国贸大厦A座9楼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373-3077098
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与本项目有关事宜,请关注上述网站!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