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鄢陵县2018年彭店镇赵家村产业扶贫厂房建设,南坞镇孙老村、牛薛村、柴庄村及大马镇贤庄村、南坞镇周桥村产业扶贫食用菌大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news/530.html 发布时间:2018-07-04 点击:5457
1.招标条件
鄢陵县2018年彭店镇赵家村产业扶贫厂房建设;南坞镇孙老村、牛薛村、柴庄村及大马镇贤庄村、南坞镇周桥村产业扶贫食用菌大棚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鄢陵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码:YLZFCG2018629
项目编号:Y2018GZ118
一标段:彭店镇赵家村产业扶贫厂房建设项目,新建钢结构厂房
二标段:南坞镇孙老村、牛薛村、柴庄村产业扶贫食用菌大棚建设项目,南坞镇孙老村食用菌大棚
三标段:大马镇贤庄村、南坞镇周桥村产业扶贫食用菌大棚建设项目,大马镇贤庄村食用菌大棚
标段 | 工程名称 | 控制价(元) |
1 | 彭店镇赵家村产业扶贫厂房建设项目 | 825496.32 |
2 | 南坞镇孙老村、牛薛村、柴庄村产业扶贫食用菌大棚建设项目 | 999932.34 |
3 | 大马镇贤庄村、南坞镇周桥村产业扶贫食用菌大棚建设项目 | 833273.46 |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3.资格要求
1-3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及钢结构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不含临时)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承担其他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不组织踏勘施工现场,各投标人自行踏勘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报告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一)持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
5.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6.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及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8.联系事项
招标人:鄢陵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0374-7102528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元鼎国际
联 系 人:程女士
联系电话:0374-8318599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