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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许昌市鄢陵县2018年彭店镇赵家村产业扶贫厂房建设,南坞镇孙老村、牛薛村、柴庄村及大马镇贤庄村、南坞镇周桥村产业扶贫食用菌大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news/530.html    发布时间:2018-07-04    点击:5457

1.招标条件

鄢陵县2018年彭店镇赵家村产业扶贫厂房建设;南坞镇孙老村、牛薛村、柴庄村及大马镇贤庄村、南坞镇周桥村产业扶贫食用菌大棚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鄢陵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码:YLZFCG2018629 

       项目编号:Y2018GZ118 

2.2项目建设地点:一标段位于鄢陵县彭店镇赵家村,二标段位于鄢陵县南坞镇孙老村、牛薛村、柴庄村,三标段位于鄢陵县大马镇贤庄村、南坞镇周桥村。

2.3工程概况:

一标段:彭店镇赵家村产业扶贫厂房建设项目,新建钢结构厂房1020㎡;

二标段:南坞镇孙老村、牛薛村、柴庄村产业扶贫食用菌大棚建设项目,南坞镇孙老村食用菌大棚4个,南坞镇孙老村牛薛村食用菌大棚4个,南坞镇柴庄村食用菌大棚4个。

三标段:大马镇贤庄村、南坞镇周桥村产业扶贫食用菌大棚建设项目,大马镇贤庄村食用菌大棚4个,南坞镇周桥村食用菌大棚6个;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5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

标段

工程名称

控制价(元)

1

彭店镇赵家村产业扶贫厂房建设项目

825496.32

2

南坞镇孙老村、牛薛村、柴庄村产业扶贫食用菌大棚建设项目

999932.34

3

大马镇贤庄村、南坞镇周桥村产业扶贫食用菌大棚建设项目

833273.46

2.6计划工期:第一标段60日历天;第二标段70日历天;第三标段7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3.资格要求

1-3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及钢结构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不含临时)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承担其他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不组织踏勘施工现场,各投标人自行踏勘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报告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一)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自行下载。

 5.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5日09时3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随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219(鄢陶路)与未来大道交叉口麦肯特国际广场南楼4楼开标一室)。

6.5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6.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及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事项

招标人:鄢陵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0374-7102528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元鼎国际B座1612

联 系 人:程女士

联系电话:0374-8318599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0”,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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