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清丰县仙庄镇、双庙乡、六塔乡等13个乡镇规划评估、总体规划修编和地形测绘项目公开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news/578.html 发布时间:2018-07-26 点击:6808
一、招标条件
仙庄镇、双庙乡、六塔乡等13个乡镇规划评估、总体规划修编和地形测绘项目已经批准,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清丰县城乡规划编制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全国公开采购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HNYAPYCG-2018-005
2.2项目名称:仙庄镇、双庙乡、六塔乡等13个乡镇规划评估、总体规划修编和地形测绘项目
2.3采购内容:阳邵乡、大屯乡、古城乡、韩村镇、大流乡、高堡乡、仙庄镇、双庙乡、纸房乡、六塔乡、巩营乡、瓦屋头镇、马村乡13个乡镇规划评估、总体规划修编和地形测绘
2.4财金来源:财政资金
2.5采购预算:780万元
2.6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包
A标包:阳邵乡、大屯乡、古城乡、韩村镇、大流乡、高堡乡6个乡镇规划评估、总体规划修编和地形测绘
B标包:仙庄镇、双庙乡、纸房乡、六塔乡、巩营乡、瓦屋头镇、马村乡7个乡镇规划评估、总体规划修编和地形测绘
2.7编制周期:9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划规范与标准的要求
2.9招标范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A标包、B标包投标人资质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且为本单位职工,并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近期六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3.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最少二项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网上中标公示截图,网上中标公示截图查询不到按无效。
3.5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投标人提供2016度、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近六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网上缴费凭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二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近三年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查询结果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8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须具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
3.10本项目投标人只能对以上最多一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投标企业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能证明其具备本公告“三、投标人资质要求”的所有资料;
4.2报名时所提交的资料需查验原件,留存2套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手章的复印件(封皮注明投报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邮箱)。报名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注:以上资料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原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招标人将保留查询投标人资料真实性的权利,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或中标资格。
4.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8月1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30-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4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濮阳市黄河路中段怡海名家小区3号楼1单元1楼2号;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A标包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肆万元整(¥40000.00元);
B标包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肆万元整(¥40000.00元);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未完成保证金分配的按无效标处理。
六、投标文件截至、开标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8月15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清丰县城乡规划编制中心
联 系 人:佀女士
联系电话:13939370990
地 址:濮阳市清丰县人民路与106国道交叉口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8238383537
地 址:濮阳市黄河路中段怡海名家小区3号楼1单元1楼2号
联系邮箱:294074521@qq.com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