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巩义市米河镇人民政府米河镇支石村补短板项目-成交公告
来源:/news/6831.html 发布时间:2023-10-08 点击:548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巩财磋商采购-2023-184 |
2、采购项目名称:米河镇人民政府米河镇支石村补短板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8日 |
5、评审日期:2023年10月08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巩财磋商采购-2023-184-1河南亚龙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巩义市米河镇小里河村800,369.00元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米河镇人民政府米河镇支石村补短板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磋商文件中包含的全部内容30日历天侯庆涛豫241151580049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刘谷琪、刘亚勇、彭文轩(采购人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代理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标准收费。 |
收费金额:9,604.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评审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2.定标日期为2023年10月08日;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4.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新华路85号,电话:0371-64389803。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米河镇人民政府 |
地址:巩义市米河镇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方式:0371-6433967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元宝app官网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正商博雅广场4号楼606室 |
联系人:方杰 |
联系方式:17365991460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方杰 |
联系方式:173659914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