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巩义市河洛镇人民政府河洛镇仁存沟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项目-成交公告
来源:/news/6887.html 发布时间:2023-10-20 点击:666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巩财磋商采购-2023-192 |
2、采购项目名称:巩义市河洛镇人民政府河洛镇仁存沟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0月08日 |
5、评审日期:2023年10月20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巩财磋商采购-2023-192-1巩义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巩义市康店镇伊洛南路39号南侧800,685.00元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巩义市河洛镇人民政府河洛镇仁存沟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磋商文件中包含的全部内容60日历天赵路辉豫241161939480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李晓红、杨玉恩、康二卫(采购人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代理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标准收费。 |
收费金额:9,608.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评审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2.定标日期为2023年10月20日;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4.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新华路85号,电话:0371-64389803。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巩义市河洛镇人民政府 |
地址:巩义市河洛镇 |
联系人:白航宇 |
联系方式:0371-6415672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元宝app官网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正商博雅广场4号楼606室 |
联系人:方杰 |
联系方式:17365991460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方杰 |
联系方式:173659914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