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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北冶镇人民政府北冶镇循环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共2个标段)招标公告

来源:/news/6941.html    发布时间:2023-11-03    点击:94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安县北冶镇人民政府北冶镇循环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已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专项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安县北冶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元宝app官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安县北冶镇人民政府北冶镇循环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施工、监理)项目代码:2207-410323-04-01-175503

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3-87

项目编号:新安工施招标(2023)0236号

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北冶镇碾坪村,总用地面积 163307.33 ㎡(约 244.961亩)。包括循环农业产业园和配套基础设施两部分。建设内容包括种养一体化大棚、冷库、监控中心及繁育中心和配套设施工程。其中:种养一体化大棚 60 个。冷库 1 栋,包含 1 个 60 ㎡预冷车间,1 个 30 ㎡速冻车间,1 个 400 ㎡冷冻库,1 个 600 ㎡冷藏库。项目还包括道路工程,停车场、绿化、给排水、电力工程、燃气工程、消防工程、卫生间、门卫室、大门、围墙以及机动车充电桩。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监理服务。

4、项目建设地点:新安县北冶镇碾坪村。

5、资金来源:专项债+财政资金。

6、预算控制金额:81171551.41元;包1预算(施工):80322551.41元;包2预算(监理):849000.00元。

7、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标段1施工;标段2监理。

8、施工工期:365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自本项目开始实施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且缺陷修补完成之日结束。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10、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1、施工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监理招标范围:施工、保修以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服务等内容;

12、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注:施工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监理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1: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扫描件和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2: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11月06日至2023年11月10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8时4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新安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北冶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安县北冶镇柿树岭村中心大道55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7381184

代理机构:元宝app官网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333号炎黄科技园B4栋12楼1201室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0379-65980090

监管部门:新安县住建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9611

2023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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