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郫筒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补短板提质效项目(项目名称)施工
来源:/news/7056.html 发布时间:2023-12-01 点击:1040
郫筒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补短板提质效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郫筒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补短板提质效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023〕—42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郫筒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郫筒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核准机关名称) 核准(招标事 项核准文号为〔2023〕—42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 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元宝app官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郫筒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补短板提质效项目;
2.2 建设地点: 郫筒街道濂溪村、长乐村;
2.3 项目内容及规模:改造提升道路约5600 米,路宽约 2—3 米;改造提升沟渠约 11000米,沟渠宽度约为 0.8—1.4 米。
2.4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 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业绩要求: (本项为多选)
■近年(2020 年 01 月 0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 已完成不少于 1(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
成的水利工程类施工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书,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 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起,使用 CA 数字证书在成都市公 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云平台” )免费下载招标 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 为 2023 年 12 月 20 日 10 时 00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 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www.cdggzy.com),录入 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 错过开标解密时
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 30 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 时间内成功解密的, 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 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
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网址: http://ggzyjy.sc.gov.cn 、www.cd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郫筒街道办事处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望丛中路398号
邮 编: 611730
联 系 人: 宋老师
电 话: 028-8792686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 元宝app官网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正东中街138号
邮 编: 610213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28-6580369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3 年 11 月 29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 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 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 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 两个以上资质的, 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
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