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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家具产业集中喷涂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news/7087.html    发布时间:2023-12-11    点击:118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丰县家具产业集中喷涂中心项目已由清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清发改【2022】10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编码:2206-410922-04-05-695902,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清丰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元宝app官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招标基本情况

2.1 项目名称:清丰县家具产业集中喷涂中心项目;

2.2 招标编号:PYDX-2023-1101;

2.3 项目规模及概况: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60000㎡(约合90亩),总建筑面积74825.78㎡,其中1#厂房23954㎡,地上2层;2#厂房22140㎡,地上3层;3#厂房24360㎡,地上2层;研发中心4371.78㎡,地上6层;配套建设绿化、给排水、电力、暖通、消防等基础设施工程及室外工程等;

2.4 建设地点:清丰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东环路东、创业路北;

2.5 资金来源: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县财政配套;

2.6 总投资额:约10970万元;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工期:30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10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直至本项目结束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4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5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或造价师)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交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 会计报表 (新成立的企业,依据企业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 ;

3.7 业绩要求:2020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完成过的房建施工业绩一项(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8 信誉要求:信誉要求:依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将不得参与投标,否则将予以废标处理(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有效)

3.9 其他要求:

3.9.1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 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明确联合体的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9.2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附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⑥联合体投标的,应以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⑦本次投标盖章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署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中对此承诺。

3.9.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或造价师)必须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查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四、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获取方法:

4.1 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 其他材料: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万元整;

5.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1) 开具截至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1月2日 (填开标当天日期) 09:30:00 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 开具方式: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pyggzy.com/)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根据操作要求进行办理,办理保函后,将保函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5.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万元整;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在所投标段下自行获取

行号:105502000357

注: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 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六、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年1月2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

6.2 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6.3 本次交易项目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 及递交、开标、评标、答疑、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6.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自行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诚信库内添加并提交发布相关的资质、业绩、人员等内容,以便评委会查看核对。

6.5 本次交易项目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 (注:使用 IE11 浏览器) 。登录交易平台,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远程解密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 30 分钟结束) ,由于投标人错过解密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请谅解。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pyggzy.com/)上公开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雷毓

电话:18338077880

地址:濮阳市清丰县

招标代理机构:元宝app官网

联系人:牟建涛

联系电话:18239318585 18339502637

地址:濮阳市中原路与桃源路交叉口2号院209室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清丰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 年12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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