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石井镇S242至渑池县金灯河新建道路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来源:/news/7335.html 发布时间:2024-03-07 点击:144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安县石井镇S242至渑池县金灯河新建道路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元宝app官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安县石井镇S242至渑池县金灯河新建道路项目(项目代码:2311-410323-04-01-857139)
2、建设地点:洛阳市新安县石井镇。
2、项目编号:新安工施招标(2024)0005号
4、项目规模:新安县石井镇S242至渑池县金灯河新建道路项目K0+000~K3+400位于新安县石井镇境内,K3+400~K5+620 位于渑池县南村乡境内,本项目起于新安县石井镇 S242 渑嵩线,起点桩号 K0+000,路线沿现有路形从二道沟隧道山顶向西,止于渑池县南村乡金灯河村东部,终点桩号K5+620,路线全长 5.62Km。路基宽 5m,路面宽 4m,两侧土路肩各宽 0.5m,道路采用 20cm水泥稳定碎石+5cm 厚 AC-16C 沥青混凝土铺筑。沿路共布设 3 处错车平台。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6、招标控制价:4782550.74元
7、计划工期:70日历天
8、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9、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0、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11、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12、施工标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注:对应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须提供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职务的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其他要求: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定为D级(黑名单)且处于“黑名单”有效期内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
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03月08日至2024年03月14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8时4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新安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安县黛眉大道121号
联 系 人:游先生
电 话:16637986386
代理机构:元宝app官网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333号炎黄科技园B4栋12楼1201室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15537912173
监管部门:新安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3600
2024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