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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清丰县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news/912.html    发布时间:2018-11-22    点击:4103

清丰县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人为清丰县国土资源局,现委托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情况已落实,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本次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清丰县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项目;

1.2、项目编号:YAZBPYCG-2018-009;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采购金额:39347230元;

1.5、采购内容:清丰县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包括存量登记档案整理、新存量数据库建设、补充权籍调查资料、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等技术服务工作和清丰县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监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1.6、项目地点:清丰县境内;

1.7、标包划分:

A包:清丰县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技术服务;

B包:清丰县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监理;
1.8、工期:自合同签订后400日历天完成;
1.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3、A包投标人具备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不动产测绘、摄影测绘与遥感)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B包投标人须需具备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含不动产测绘监理)。

2.4、A包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专业中级职称。

B包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须具有测绘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须为单位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2.5、投标人须提供2017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6、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以来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2.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2.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3.1、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18年 11 月 22 日起至 2018年11月 28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1:30、14:30—18:00北京时间 下同)在《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请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3.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文件活动公告内(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将视为认同本招标文件内容。
四、投标保证金:

A包:贰拾万元(200000元)

B包:贰仟元(2000元)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 清丰县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项目     包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或未按要求提交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4日上午9时0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濮阳市阳光大厦第三开标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次采购招标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丰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18530329820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牛先生
电话:18239318585

地址:濮阳市黄河路中段怡海名家小区3号楼1单元1楼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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