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丽星路(北阁路至上海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news/515.html 发布时间:2018-06-26 点击:54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许县丽星路(北阁路至上海路)道路工程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许县丽星路(北阁路至上海路)道路工程
2.2 项目编号: 豫通财工程公开招标(2018)021号
2.3 工程地点:通许县境内。
2.4 投资总额:10125904.03元 。
2.5 质量目标: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要求。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招标文件内全部内容;
2.8 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通许县丽星路(北阁路至上海路)道路工程施工,总投资约8843773.76元
第二标段:通许县丽星路(北阁路至上海路)道路工程照明工程,总投资约919585.89元
第三标段:通许县丽星路(北阁路至上海路)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总投资约362544.03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第一标段:
(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不含临时)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按照规定需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提供可查询方式);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与本公司签有劳务合同,提供有效的劳务合同书;且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具有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之间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机构证明和可查询的方式,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本公司2015年1月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的同类合同金额600万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1份,(需提供业绩的合同(合同须盖甲乙双方骑缝章)、中标通知书、网页版招标公告、网页版中标公示、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7)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且连续三年无亏损,无不良债务【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8)投标人应在投标时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网上下载的查询告知函和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不良记录,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3.1.2第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含临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按照规定需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提供可查询方式)。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具有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之间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机构证明和可查询的方式,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本公司2015年1月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的同类照明工程或电力方面类似业绩1份,(需提供业绩的合同(合同须盖甲乙双方骑缝章)、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7)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无不良债务【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8)投标人应在投标时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网上下载的查询告知函和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不良记录,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3.1.3第三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和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含临时)具有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按照规定需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技术职称之日计算,提供查询方式)。
(5)所投的产品具有由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机动车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人行信号灯、通讯式道路交通信号倒计时显示器、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禁令、警告、指示标志检测报告;地市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八棱式信号灯杆检验报告。
(6)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与本公司签有劳务合同,提供有效的劳务合同书;且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具有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之间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机构证明和可查询的方式,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本公司2015年1月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1份,提供中标通知书、网页版招标公告、网页版中标公示、竣工验收报告,合同、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8)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9)所有投标人应在投标时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网上下载的查询告知函和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不良记录,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和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只能对一个标段进行报名。
3.4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每个申请单位项目经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时,下午13时00分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4.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4.3、报名所需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一套,未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资料的报名申请将不予接纳。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18日上午10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帐为准)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无效。
5.5开标时,投标单位企业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携带建造师证件及身份证亲自到场签字确认;项目经理不按规定参加开标时,视为放弃投标。
注: 1、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投标。
2、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内需要先登陆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后携带报名回执单进行现场报名,否则不受理;办理电子密钥与网上投标相关事宜:投标人登陆中心网站,可获知注册办理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在公告期内可免费下载本中心《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网址:http://www. kfsggzyjyw.cn/;按中心要求办理投标人电子密钥后即可参加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网上投标。否则视为报名无效,不允许参加投标。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1-24970222
地 址:通许县咸平大道西段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邢女士
电 话:15936270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