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红路(华电铁路-玉山路)新建工程
来源:/news/516.html 发布时间:2018-06-27 点击:514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红路(华电铁路-玉山路)新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红路(华电铁路-玉山路);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以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内容为准(二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元;
2.4工期: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须提供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自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 “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于2018年6月27日18时00分至2018年07月 02日18时00分,在漯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缴纳招标文件费、技术服务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2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请携带资料到现场,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核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一本)、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以光盘或 U 盘的形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现场。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6日8时30分。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圆整,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录入并交互发布于《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办公楼402室
电 话:0395-5757886
招标人: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万先生
电 话:13733952042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金江路时代公寓B座18楼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5346009076